| Roy's profile头上阳光,脚下年华BlogLists | Help |
8月17日好久没和Dick联络了,虽然人家早就改名了,但是我还是习惯这么叫,因为听起来很“阳刚”。前两天MSN上碰到,叙了叙旧。计划着哪天能见一见。Dick说:“你space去年三月份的文章很感人,写得很好。”于是我心潮澎湃。被一个学生时代最有文采、最擅长作文的人夸奖写作好的心情是难以言表的,就好像是比尔.盖茨突然走到我面前说:“你太有钱了!”于是时隔大半年之后,我终于有了更新space的原动力。。。
先简略带过最近发生的事,头条当然是小胖子和计兴瑶的婚礼,两个人是有情人终成眷属,真的是从心里祝福他们;然后是终于和海鹏一起去了温莎,见到了几年不见的朋友们;这个暑假搬到了伦敦主;还有Cuba也不知不觉满9个月了,还把小女友带回了家。。。
上中学的时候非常喜欢蔡智恒,觉得他的文字很活泼,很幽默,很年轻。至少那个时候是这么觉得。倩知道我喜欢他的书,于是上次回国的时候帮我带回来他的新书《回眸》。可殊不知我早已被高科技腐化,电脑游戏,网络,ps3,已经把我大脑中的娱乐版块完全占据,早已没有了读书的冲动。恰巧这个暑假四个月不回国,高科技高的有点头晕目眩,时而反胃,无聊之中我把书架上落了灰尘的这本《回眸》看了。还是一样的风格,但我却完全不再对它感冒,甚至觉得有点无聊。尤其第三个故事还有小小分裂祖国的嫌疑。。。然而space本来就是用来装酷的地方,政治宗教国家大事这种小事就先放到一边暂且不提。蔡智恒已经不再对我有吸引力,而判断的依据就是:我潇洒地去了厕所。对我来说,分辨书的好坏很简单,一本好书会让你不舍得去厕所,直到忍无可忍的时候才抱着书冲进去,然后把马桶盖放下坐着小便,从而腾出双手来继续阅读。当然如果你是女人的话做起来就不会这么丢脸。这就是为什么女人更容易“爱不释手”,因为男人总要腾出双手去做一些必要的事。。。扯远了。当天我翻出蔡智恒以往的小说读了一读,才发现不是人家退步了,而是我老了。不再羡慕和憧憬书中那种很雅致很纯洁的爱情和友情。小时候看完这类书会在睡前把自己带入剧中男主角的角色;而现在则是读书过程中就想冲进去教育男女一号:“孩子啊,现实是残酷的,你们俩该干什么干什么吧,别闹啦。。。”。。。
虽然书是不怎么样,但是学到了东西。脑部有一种叫做hippocampus,中文叫海马回的区域,这个区域主要负责将短期记忆转化为长期记忆。也就是将你最近做过的事储存到记忆当中,如果海马回受损,那么你很可能记不起四周之前你做过的事,而只记得海马回受损之前和四周之内发生的事。(四周只是个大体概念,所以王嘉你不要来刨根问底,个案个别解决,你的问题属于脑部其他各区域也有明显受损征兆)。我有的电影会看20多编,但每次看还都有一点新鲜感,可能我的海马回还不够发达。记得大一的时候选修心理学也学过这个东西,但是只是强硬的背下应付考试,这次才彻底明白,我还是习惯从歪门邪道获取知识。
曾经有个很诚恳的女生很诚恳的对我说:“你只有及其伤感的时候才写得出好东西。”神啊,我现在很幸福,我可怎么办啊!!!我就想写出点像模像样的东西放在空间里充充门面装装酷,鱼和熊掌我真就都想要,不行吗?!写到这写不下去了,从头读了一遍,看来确实是不能兼得,写的烂就烂吧,我先这么幸福着吧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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